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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内河航运通航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内河航运通航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1〕125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内河航运建设,加快恢复乌江航运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内河航运通航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晓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慕德贵(省长助理)
  刘远坤(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程孟仁(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 员:陈少波(省政府副秘书长)
  吴 勇(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 熵(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铁建办专职副主任)
  王 扬(省水利厅副厅长)
  范开忠(省能源局副局长)
  熊 宇(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戴 波(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戴德新(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刘远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以打通我省出省水运通道,实现航运加快发展为目标,协调省内通航河流水电站及水库各方业主,按国家和省的航运发展规划共同推进通航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及时解决通航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的有关政策;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会议讨论有关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内河航运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工作部署,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口联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有关司局和设计单位,做好与有关省区和各有关信息沟通工作,根据通航设施建设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需要省委、省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帮助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督促省有关部门、相关地方政府及项目法人等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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