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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普查野外样地调查有关配合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普查野外样地调查有关配合工作的通知
(浙水普办〔2011〕36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水土保持专项普查共布置我省1004个样地调查点,为了减轻各市、县(市、区)水土保持普查工作量并提高样地调查成果质量,省级将委托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到各市、县(市、区)进行野外样地的实地调查,请各市、县(市、区)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予以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县(市、区)普查机构指定一名水土保持普查的技术人员作为联络员,并按照附件的格式上报电子邮件至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杭州市梅花碑7号,310009)

  2、野外调查组将提前3个工作日与各市、县(市、区)联络并确定具体行程,请各县(市、区)安排好路线交通。

  3、各市、县(市、区)普查机构应至少指派一名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野外调查组的工作,并对野外调查组填写完成的调查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返还省水土保持普查工作组。对确实徒步难以到达的野外样地点,经陪同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采取远距离估测和类比等方式调查。

  由于普查工作时间紧张,野外调查工作安排将不按照正常双休作息周期,敬请谅解。

  联 系 人:厅水资源水保处,王安明 0571-87826547

  省水保监测中心,陈国伟 0571-82826681

  传  真: 0571-87826683

  电子邮箱:chenguowei@zjwater.gov.cn

  附件:水土保持普查野外样地调查联络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水土保持普查野外样地调查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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