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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乌鲁木齐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2011年乌鲁木齐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督导与评估
  12月14日,市级定点督导员进驻现场开展对强化免疫活动摸底调查、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阶段工作进行全程督导,督导员每天书面反馈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12月25-26日自治区督导组快速评估我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
  七、资料收集和上报
  活动结束后,全面总结活动实施情况,包括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宣传动员、业务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数据汇总等内容,并归档保存本次活动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各区(县)疾控中心于2012年1月10日前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报总结。

2011年乌鲁木齐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1〕588号)要求,为实现“将脊灰疫情阻断在南疆,消灭在新疆,尽快恢复我国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的工作目标,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
  (一)脊灰疫苗零剂次或免疫史不详的、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15岁以下儿童。
  (二)在2011年11月脊灰疫苗强免期间因病缓种的15岁以下目标儿童。
  (三)查漏补种时间:2011年12月16-24日。
  二、工作目标
  15岁以下儿童3剂次接种率达95%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在各区(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政府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要明确区(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和各单位责任,落实人力、经费、物资、车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社会组织动员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共同做好本轮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各区(县)政府:组织领导查漏补种活动,做好社会动员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接种人员、经费、交通车辆、物资等保障措施,建立工作问责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动员可能动员的力量,确保强化免疫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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