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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乌鲁木齐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2011年乌鲁木齐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设立巡回搜索组。在接种后期和查漏补种阶段,根据人口数量设置巡回搜索组,负责搜索和通知适龄儿童到接种点接种疫苗。工作中,要加大对市场、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边境通道、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适龄儿童搜索力度,确保每位目标儿童及时到指定接种点接种。
  5.现场接种程序。
  (1)核实接种对象。
  接种工作人员要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免疫史,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
  对不属于本次强化免疫的受种者,应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缓种者,应告知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发现摸底调查工作中未登记的目标儿童,要同时纳入实际接种儿童数和应种儿童数进行登记、统计和汇总。
  (2)开展接种前告知和健康状况询问工作。
  接种前,现场记录员要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要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对可疑发热儿童必须测量体温。
  (3)做好药品、器械等物资的准备。
  接种前,必须准备好消毒、体检、安全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药械等物资。
  (4)实施接种并做好接种登记。
  实施疫苗接种,做好接种登记,并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活动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对于既往麻疹疫苗漏种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符合相应程序时间要求,可将本次接种记录记入常规免疫相应的剂次。
  6.接种后的工作程序。
  (1)清理接种器材
  ①清洁冰箱、冷藏包等冷藏容器。
  ②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
  ③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
  (2)处理剩余疫苗
  记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剩余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
  ①废弃已开启安瓿的疫苗,并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统一作销毁处理。
  ②冷藏容器内未开启的疫苗要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③接种单位在完成强化免疫后剩余疫苗的,应当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并说明理由。
  (3)整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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