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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乌鲁木齐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2011年乌鲁木齐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应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委会)等有关单位,做好摸底、登记和入户宣传动员等工作,使每位儿童家长了解掌握接种时间、地点。
  (二)宣传动员。
  各区(县)充分利用入户通知、横幅、海报、广播、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广泛社会动员和宣传。与媒体密切协作,向公众宣传强化免疫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消除麻疹的策略和措施,使公众了解麻疹的危害、传播途径与预防方法,强化公众对麻疹强化免疫的理性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为强化免疫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儿童家长能充分了解麻疹强化免疫的意义,掌握接种时间、地点等信息,提高自觉主动带儿童至接种点接种疫苗的意识。
  三、目标儿童摸底调查
  (一)摸底工作人员组成。
  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城市由街道、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幼儿园、学校由班主任老师承担。
  (二)摸底登记时间。
  摸底登记时间不超过1周,在接种前2~3天完成。
  (三)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农村和社区8月龄~6岁散居儿童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给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幼儿园、学校:由班主任老师分班级提供适龄儿童名单,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社区(村)负责接种的医生,由其按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同时,幼儿园、学校要统一给家长发放告知书(通知单)。摸底过程中遇到拒绝接种的无禁忌症的儿童家长,通过乡村、街道、社区干部、宗教人士及幼儿园院长负责解释。摸底调查同时了解9-11月份脊髓灰质炎炎疫苗强化免疫情况,11月份因病暂缓接种的儿童需补种1剂次脊灰I型疫苗。
  (四)摸底调查要求。
  1.厂矿、企业摸底调查工作按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
  2.重视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未落户口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儿童的登记。发现未建卡、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
  3.乡镇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的应种部分,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月15向市疾控中心报目标儿童摸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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