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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乌鲁木齐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2011年乌鲁木齐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乌鲁木齐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2011年乌鲁木齐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11〕56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2011年乌鲁木齐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2011年乌鲁木齐市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2011年乌鲁木齐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自治区个别地区出现了麻疹局部暴发或流行,发病率高居全国首位。截至12月,我市麻疹发病率为105.08/100万,发病率居前三位的地区分别为天山区214.74/100万、达坂城区196.10/100万、水磨沟区145.49/100万。根据《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2010~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1〕588号)要求,为最终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以切实提高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2剂次接种率。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时间和工作指标
  (一)目标人群。
  1.强化免疫期间所有现居乌鲁木齐市的8个月~6岁儿童(2006年1月1日至2011年4月15日出生儿童),无论其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凡无麻疹疫苗禁忌症的儿童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疫苗。
  注意事项:此次强化免疫不得代替含麻疹成分疫苗的常规免疫,8个月~18个月龄儿童未接种1针次麻风疫苗的儿童,本次强化免疫完成一个月后接种麻风疫苗,18个月龄以上零剂次儿童本次强化免疫接种麻疹疫苗一个月后再种1剂次麻风腮疫苗。
  2.辖区内初班、内高班在册学生全员接种。
  3.以流动儿童为主的学校(包括等同于高中的中专、技校)在册学生全员接种。
  禁忌症: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明胶等辅料及抗生素(硫酸庆大霉素和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及已知免疫缺陷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患严重疾病者、营养极度不良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不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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