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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七日

  绍兴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年)》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2009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为5520.5平方公里,其中高易发区面积25平方公里。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点515处。
  2009年,汛期持续降雨及莫拉克台风带来的强降雨的叠加作用,使我市遭受地质灾害的频度和强度都比往年明显上升,全市共发生一定规模的突发地质灾害30起,其中诸暨市21起、嵊州市5起、上虞市2起、绍兴县2起,共造成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2.1万元,104国道一度中断。与2008年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的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了1.3倍、4倍和1.6倍。
  2009年我市地质灾害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生的灾种较多。全市共发生崩塌10起、滑坡12起、泥石流8起。二是时空分布上均出现集中爆发。时间分布上,8月9日至16日短短一周就达到25起,占全年的83%。地域分布上,诸暨市陈宅镇、东白湖镇两地发生地质灾害13起,占43%。三是人为因素诱发作用明显。30起地质灾害中,有22起所处边坡都被建房、修路改造过,所占比例达到73%。四是突发地质灾害级别较往年上移。2009年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达到4起,而2008年这一数字为零。
  二、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4-6月的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7-9月的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类型为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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