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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本溪市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建立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建立并完善市、县(区)、学校三级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完整的技术保障网络体系。

  三、工作安排

  (一)2011年,制定“班班通”工程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组织筹备和实施工程招标;完成所有学校的光纤宽带升级;完成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建设;启动教师教学应用培训和教学应用研究。

  (二)2012年,启动实施学校的基础网络建设和班班多媒体建设;完成市级资源平台建设;继续组织开展教师教学应用培训和教学应用研究。

  (三)2013年,完成全市所有学校基础网络建设和班班多媒体建设;完成县(区)、学校两级分布式资源平台建设;初步建成数字化校园环境,实现“班班通”工程建设目标;对“班班通”工程建设进行全面总结,对在“班班通”工程建设过程中态度积极、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溪市“班班通”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黄力强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翁越、市教育局局长官进伟、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华玉岐担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彭志刚、市教育局副局长刘运福、市教育局副局长孙瑞贤、市教育局局长助理栾兰、市电化教育馆馆长邢福奎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栾兰(兼),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本溪市电化教育馆承担。各县(区)要根据市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县(区)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实施方案,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制定配套政策及相应措施,并将工作落实到位。

  (二)保障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将“班班通”工程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本级政府筹措资金为主,对特别困难的地区,市政府适当给予补助。

  (三)开展教师培训。实行“现代教育技术合格证”准入制度,教师要持证上岗,否则不得评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3年内,教育行政干部、全市中小学校校长及教师要完成第一轮培训任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现代教育技术”合格证书。

  (四)加强督导评估。市教育局要制定《本溪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评估细则》,从管理、应用、课题、培训、资源建设等方面核定具体指标、考评标准及管理办法。市教育局将中小学“班班通”工程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各县(区)教育局也要制定考评办法、管理措施,认真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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