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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2011年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工作要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信息、生物医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现代建筑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有效推进规划实施。制定和完善加快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新兴产业重点园区建设,重点推进民用航空基地、IC装备产业基地、光电信息产业基地、沈阳国际软件园等一批新兴产业重点园区建设。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围绕核心骨干企业发展配套生产或服务,拉动上下游产业发展,打造新兴产业链。重点支持“首台”、“首套”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人才战略,加大创业型领军人才、创业团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力度,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四)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面向装备制造业改造升级的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现代物流及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及外包、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沈阳国际物流港、沈阳近海保税物流集中发展区、沈阳临空现代物流港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制造业服务化。支持大型装备企业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引导制造企业围绕产品功能拓展,发展故障诊断、远程咨询、专业维修、在线商店等新型服务形态,发展社会化专业服务,提高专业服务在产品价值中的比重。以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为重点,建设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研发设计、信息咨询、融资担保、物流配送、检验检测、节能环保、职业培训等配套生产性服务业。

  (五)推动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积极推动中科院等驻沈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打造一批科技创新和转化平台。利用国家技术创新服务机构,邀请国内重点高校和科研单位与我市企业开展合作,促成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大科技攻关、重点校企合作等项目;组织重点行业企业核心技术名校行、中科院百名技术专家企业行等活动,举办优秀专利技术成果展示交易会,推动优势科技创新资源向我市聚集,促进优秀科技成果在沈转化。

  三、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

  (六)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认真落实《关于加快转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农业内部结构,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优化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及高效特色农业。加快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工程,把中低产田改造与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水利开发等项目结合起来,整合资金,集中向中低产田改造地区倾斜,变中低产田为高产田、稳产田和高效田。坚持“外引内育”方式,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及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以乡镇为主体,按照产业错位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一乡一业”建设,构建“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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