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重点水产养殖水域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

  2.社会报告制度。各地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水产养殖生物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报告和监督,在重点养殖区醒目位置树立公告牌、印发和张贴宣传公告以及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和各类公共媒体等形式,广而告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号码。

  三、职责分工

  (一)地方政府

  要切实承担起重点水域养殖管理和水域综合整治工作的属地管理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重点水域养殖管理和水域综合整治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毗邻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和主要污染源排放控制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毗邻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实施。负责组织环保、海洋与渔业、农业、水利等部门和地方基层政府,具体实施重点水域养殖管理和水域综合整治工作;依法组织编制并颁布实施重点水域养殖规划,加快重点水域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清理整治不符合规划或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养殖生产行为;配合开展重点水域养殖环境监测预警预报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养殖水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生物死亡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省海洋与渔业厅

  负责制定全省重点养殖水域水产养殖的编制技术规则,建立重点养殖水域环境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建立水产养殖生物死亡事件报告制度;负责发布重点养殖水域环境监测预警预报通报,指导地方政府制定重点水域水产养殖规划和水产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开展科学养殖、加强重点水域渔业水质监测和水产养殖生物死亡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省环保厅

  对全省行政区域毗邻海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监控陆源污染物排放和牵头统筹推进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主要江河污染物入海和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工作。组织开展流域水质全面监测。督促、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对工业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及时通报流域重要水域环境监测信息。

  (四)省农业厅

  督促各地制(修)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和污染治理规划;协助地方政府依法划定禁养区、禁建区(限养区);指导禁养区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工作,促进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

  (五)省水利厅

  负责制定流域河道上水葫芦等漂浮物清理方案,并督促有关单位予以落实。配合省经贸委合理调度电站水库水量,确保下游生态用水需求。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