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大力推进地震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成市级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指挥通讯网络和指挥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开展震后灾情快速获取和应急预警系统研究,建设市级地震灾害监控与抗震指挥技术平台,完成集灾情获取、快速评估、预测预警、应急指挥、救援救助为一体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推进各地区地震应急指挥、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灾情实时获取上报和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并与市级系统衔接,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

  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好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实施预案动态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备案、检查、评估制度,结合预案有计划地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救援装备,提高远程机动能力,满足同时开展多点和跨区域实施救援任务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军地抗震救灾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医疗、交通运输等行业救援队建设,充分发挥驻沈部队、抗震救灾民兵排和行业专业救援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

  做好地震应急保障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城市抗震防灾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救援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加强市、区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

  (六)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村创建工作,每个地区至少拥有1个科普教育基地和1所省级科普示范校。地震、教育、人事等部门要配合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计划内容。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制。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要加强防震减灾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