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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沈政发〔2011〕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生态宜居之都三大目标,扎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地震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地震监测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综合观测系统,地震监测能力提高到M1.0级;地震速报时间力争小于5分钟;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抗震设防能力得到提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法定抗震设防要求;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的生活救助和安置;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能够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险技能。

  到2020年,全市所有建设工程基本具备综合抗御M6.0级左右地震(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城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实施地震台网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和分级分类管理,开展虚拟测震台网建设,提高地震监控能力,消除地震监测盲区。要推进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确保获取高质量监测数据。要加强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建设,为震后迅速获取灾情提供保障。要完善由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组成的“三网一员”建设,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在捕捉大震、近震和临震前兆信息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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