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加大群众体育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体育意识,形成浓厚的体育氛围,使体育锻炼成为广大群众自觉的、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促进体育健身与旅游、休闲、娱乐有机结合,推动体育健身向体育旅游、体育休闲、体育娱乐升级发展。充分发挥浙江丰富的山水自然资源和海洋资源优势,大力构建具有“国际性、品牌性、特色性”的四大体育休闲生活圈:浙中地区构建钱江水系和京杭运河体育带、浙西地区构建山地特色体育休闲基地、浙东南地区构建海洋体育健身区、浙北地区构建环太湖全民健身圈,为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服务。
  (三)广泛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以“全民健身日”和“全民健身月”为载体,通过片区联动、区域联动、全民健身展示、群众体育节、运动会等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推动群众体育的普及和开展。不断完善全民运动会制度,办好省体育大会、省海洋体育运动会、省体育社团运动会、省社区运动会等群众性体育赛会。大力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广泛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教育活动,积极举办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展示和竞赛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
  (四)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尤其是要大力改善农村学校体育条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加强体育教学的同时,广泛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篮球、足球、排球中学生联赛、校园足球及田径、游泳等学校体育基础大项和适合学校开展、学生参与的相关体育项目,丰富青少年学生的课外体育活动。办好各级体育特色学校。抓好“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工作,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
  (五)大力发展基层体育事业,夯实体育强省建设的基础。以体育强县(市、区)、体育强镇(乡)创建为抓手,促进区域体育的全面发展;以提高农民身心健康为重点,深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扎实推进小康体育村、村级体育俱乐部建设,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差距。
  (六)加快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增强全民健身的组织能力。充分发挥各级体育总会的作用,加强各级各类体育社团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星级职工体育俱乐部、村级体育俱乐部、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休闲体育俱乐部等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群众体育组织的作用,广泛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大力开展体育培训、健身指导、竞赛表演等活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