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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残
  联


  2011年底前
  

  46.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重点扶
  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普通高中班。


  省教育厅


  省残联


  2011年底前

 

 

 

 



  47.采取措施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
  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大力推进随班就读工
  作。


  省教育厅
  


  省残联
  


  2010年底前
  

  48.在普通中小学合理设置特教班,积极
  创造条件,逐步解决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
  力残疾、失明、失聪、脑瘫、孤独症等残疾
  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


  省教育厅

  


  省残联

  


  2010年底前

  

  49.定期举办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培训,
  逐步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

省教育厅
  

省残联
  

2010年底前
  

  50.不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和支持
  力度,特殊教育学校编制标准、公用经费标
  准和设备投入标准应不低于普通教育学校
  标准。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残
  联
  


  2011年底前

  

  51.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殊岗位津

  贴政策。

省人为资
  源社会保
  障厅


  省财政厅、教
  育厅


  2010年底前
  

  52.鼓励从事特殊教育行业,加快发展特
  殊教育师资力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基
  地建设,支持普通高等院校设立特殊教育师
  资力量培养专业。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
  委、残联
  



  2011年底前
  

  (八)促进残疾人就业

  53.依法推进按照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

  要带头安置残疾人。

省人为资
  源社会保
  障厅
  


  省残联

  


  2010年底前

  

  54.各级残联要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

  位用工情况调查和残痪人就业比例核查工

  作。



  省残联

  


  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
  



  2010年底前

  

 

 

 

 



  55.鼓励和扶持兴办社会福利企业、盲人
  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

  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多形式开发适合残疾

  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

  择业、自主创业。



  省残联

  


  省民政厅、财
  政厅、工商局、
  地税局、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

  斤
  



  2010年底前

  

  56.立足自身优势,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
  业,促进盲人按摩市场健康发展,保障盲人

  稳定就业。


  省残联

  

省卫生厅、人
  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
  


  2010年底前

  



  57.完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
  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专产专营等残疾

  人就业保护政策措施。

  



  省人为资
  源社会保
  障厅

  

省农业厅、工
  商局、地税局、
  扶贫办,农业
  银行云南省分
  行,省农村信
  用联社,邮储
  银行云南省分
  行,省残联



  2011年底前

  

  58.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残疾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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