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残疾职工在患有其他疾病的情况下,
经有关部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
本人意愿,可以申请办理因病退休。
| 省人为资
源社会保
障厅
|
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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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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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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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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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发展总
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科学规
划,特别扶持,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受教育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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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 省发展改革
委、民政厅、
残联
|
2010年底前
|
40.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建立健
全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保障体系,有条件
的地区,对在公办幼儿园接受语言和康复教
育训练的聋儿、脑瘫儿、智残儿困难家庭,
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
省教育厅
|
省民政厅、卫
生厅、财政厅、
残联
|
2010年底前
|
41.全面普及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保
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
务教育。
|
省教育厅
|
省残联
|
2010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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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吸收残联为同级“普九”义务教育验
收工作机构成员单位。
| 省教育厅
| 省残联
| 2010年底前
|
43.完善残疾学生助学政策,优先将贫困
家庭残疾学生纳入资助体系,逐步建立贫困
家庭残疾学生长效救助机制。
|
省教育厅
| 省财政厅、残
联
|
2010年底前
|
44.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新
建和改扩建一批特殊教育学棱,30万人口以
上且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
至少建立1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
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
|
省发展改
革委
|
省教育厅、财
政厅、残联
|
2013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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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大力发展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开设
符合残疾人特点、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切
实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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