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
的康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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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
| 省民政厅、财
政厅、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
厅、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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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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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优
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对孤残
和贫困残疾儿童康复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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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
| 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民
政厅、财政厅、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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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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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加强省聋儿康复学校建设,使之成为
全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康复工作人员培
训的示范基地。
| 省发展改
革委
| 省教育厅、卫
生厅、财政厅、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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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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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
复机构,扩大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数量和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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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
| 省民政厅、财
政厅、地税局、
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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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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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开展社区康
复服务,有条件的社区要设立专职康复员,
扎实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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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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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卫
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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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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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设集教
育、康复、文化、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人
和重度残疾入托养机构,提供系统、终身康
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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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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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
委、民政厅、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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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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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支持和重视对康复医师、技师和工怍
人员的培养,将康复医师和技师的培养分别
纳入全省高等医科院校和中等医科职业院
校教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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