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云政办发[2010]208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09]18号)精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解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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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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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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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做好残疾预防和医疗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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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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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残疾预防实施办法,构建残疾预
防工作管理体系,建立综合性、社会化的预
防网络和联动、高效、完备的控制网络,形
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
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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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
| 省人口计生
委、卫生厅、
民政厅、财政
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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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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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残疾预防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
本项目,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
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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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
|
省民政厅、残
联
|
2011年底前
|
3.积极倡导婚前检查,实行为农村适龄
妇女孕前免费发放叶酸、开展孕前健康教
育、对出生缺陷高危孕妇实施综合管理等措
施。
|
省人口计
生委
|
省卫生厅、民
政厅、残联
|
2011年底前
|
4.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与早期干预机
制,扩大儿童先天性疾病筛查和干预范围;
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与残疾监测网络,进一步
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O岁-6岁残疾儿童的
监测方案。做好预防接种、妇幼卫生、环境
卫生、饮水卫生、慢性病防治、社区康复工
作;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的残疾预防;
做好补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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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
|
省人口计生
委、民政厅、
残联
|
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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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城镇饮水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
农村特别是重点地区的安全饮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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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
| 省环境保护
厅、质监局、
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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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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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
等措施,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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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监
管局、公
安厅
| 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公
安厅、交通运
输厅,省总工
会,省残联
(注:由省公
安厅负责交通
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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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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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各类学校要创造条件普遍开设心理健
康教育课裎。
| 省教育厅
| 省残联
| 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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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残疾人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信息
收集、监测和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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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残联
| 省教育厅、民
政厅、卫生厅、
财政厅、统计
局、工业信息
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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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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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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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将残疾人医疗卫生保障纳入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适度增加保障内容,保
障残疾人的医疗卫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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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为资
源社会保
障厅
|
省民政厅、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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