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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应急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乡镇、街道和乡村、社区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发挥距离现场近、情况熟、反应快、行动迅速等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现场信息,引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工作,并配合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及各项保障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采取共建、合作等方式因地制宜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按照有关救援队伍建设标准,不断提升建设水平尤其是装备水平,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没有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必须组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明确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开展演练,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水平。
  五、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以及综合管理等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库,组建应急救援专家组,参与应急救援分析研判、应急教育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要整合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管理科学、工程科学、信息科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充实到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各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建立相关领域的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发挥专家队伍的参谋智囊作用,提高应急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要建立应急管理专家信息数据库,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管理专家资源信息网络。要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管理,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
  六、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高等院校、基层社区等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和紧急搜救、医疗卫生、心理救援等专业志愿者队伍建设。社区、企业、学校、乡村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托自身力量组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创新应急志愿服务的组织动员方式,大力构建应急救援社会参与平台,逐步建立起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者服务机制。加强对应急志愿者队伍的审核、建档、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应急志愿者信息库,充分发挥应急志愿者队伍在应急管理知识科普宣教、应急辅助救援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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