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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系生态建设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二)投资估算。水系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190亿元,其中,河流生态治理项目总投资56.1亿元,占总投资的29.5%;水土保持项目总投资80.3亿元,占总投资的42.3%;大中型拦河闸坝项目总投资53.6亿元,占总投资的28.2%。
  2011-2015年,投资102.4亿元,占总投资的53.9%。其中,治理河流长度2743公里,投资41.1亿元;治理水土保持面积4478平方公里,投资31.3亿元;建设大中型拦河闸坝150座,投资30亿元。
  2016-2020年,投资87.6亿元,占总投资的46.1%。其中,治理河流长度1002公里,投资15亿元;治理水土保持面积7000平方公里,投资49亿元;建设大中型拦河闸坝118座,投资23.6亿元。
  (三)投资来源
  1.整合投资。整合投资107亿元(中央和省部分含新增因素),其中,整合中央中小河流建设资金18.3亿元,省配套中央项目资金12.2亿元,市县配套中央项目资金30.5亿元;整合中央补助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专项建设资金5亿元,市县配套中央项目资金5亿元,社会资金7亿元;整合中央基本建设河道治理项目资金6亿元,省配套中央项目资金4亿元,市县配套中央项目资金10亿元,社会资金3亿元;整合省河道拦蓄项目资金1亿元,市县配套资金5亿元。
  2.新增投资。新增投资83亿元。
  四、水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投资来源及估算
  (一)成本核算标准。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每户需投资3860元,新建每处大中型沼气工程需投资310万元,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每亩投资1200元,食用菌菌种菌包厂每处投资400万元,秸秆青贮池每立方米100元,清洁养殖工程每处投资100万元,农村清洁工程每处投资50万元。
  (二)投资估算。水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总投资65亿元,其中,新建农村户用沼气50万户,投资19.3亿元,占总投资的29.7%;新建10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投资31亿元,占总投资47.6%;建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20万亩,投资2.4亿元,占总投资的3.7%;建食用菌菌种菌包厂50处,投资2亿元,占总投资的3%;建秸秆青贮池30万立方米,投资0.3亿元,占总投资的0.5%;建清洁养殖工程500处,投资5亿元,占总投资的7.7%;建农村清洁示范工程1000处,投资5亿元,占总投资的7.7%。
  2011-2015年,投资35.13亿元,占总投资的54%。其中,新建农村户用沼气30万户,投资11.58亿元;新建5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投资15.5亿元;建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10万亩,投资1.2亿元;建食用菌菌种菌包厂30处,投资1.2亿元;建秸秆青贮池15万立方米,投资0.15亿元;建清洁养殖工程300处,投资3亿元;建农村清洁示范工程500处,投资2.5亿元。
  2016-2020年,投资29.87亿元,占总投资的46%。其中,新建农村户用沼气20万户,投资7.72亿元;新建50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投资15.5亿元;建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基地10万亩,投资1.2亿元;建食用菌菌种菌包厂20处,投资0.8亿元;建秸秆青贮池15万立方米,投资0.15亿元;建清洁养殖工程200处,投资2亿元;建农村清洁示范工程500处,投资2.5亿元。
  (三)投资来源
  1.整合投资。整合投资55.7亿元(中央和省部分含新增因素),其中,整合中央农村户用沼气资金7亿元,省配套中央项目资金1.4亿元,社会资金16.8亿元;整合中央大中型沼气资金6亿元,省配套中央项目资金1.5亿元,市县配套中央项目资金1.5亿元,社会资金9亿元;整合省级农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工程资金5亿元,社会资金7.5亿元。
  2.新增投资。新增投资9.3亿元。
  五、水系破损山体治理工程投资来源及估算
  (一)成本核算标准。水系破损山体治理工程按照底面面积和立面面积统一计算,平均治理每平方米53元。
  (二)投资估算。水系可视范围内破损山体治理工程总投资20亿元,治理破损山体380座,治理底面面积2481万平方米,立面面积1261万平方米。
  2011-2015年治理破损山体214座,治理底面面积1365万平方米,立面面积567万平方米,投资10.3亿元,占总投资的51.5%。
  2016-2020年治理破损山体166座,治理底面面积1116万平方米,立面面积694万平方米,投资9.7亿元,占总投资的48.5%。
  (三)投资来源
  1.整合投资。对接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积极整合中央资金和企业、金融等社会资金共筹集资金14亿元,切实加大对水系生态建设的支持力度。
  2.新增投资。新增投资6亿元。各级要积极筹措资金,对因采矿造成的水系破损山体治理项目给予支持。
  六、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来源及估算
  (一)成本核算标准。2011-2015年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需求核算;2016-2020年的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按每项5300万元核算。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项目和工业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均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根据实际需求自行核算。
  (二)投资估算。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175亿元,其中,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348项,投资175亿元,占总投资的100%;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项目和工业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均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自筹资金解决,不纳入本《规划》总投资。
  2011-2015年,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198项,投资95.3亿元,占总投资的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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