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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

  3.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围绕政务在网上公开、公共资源在网上交易、资金在网上运行、监督在网上实施的目标,大力整合信息资源和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加快建立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立电子监察综合监控室,逐步实现对全省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以及公共服务机构进行全程、实时、动态视频监察和数据监察。通过完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公共财政资金申请、预算、拨付、管理、使用的联网审计和全程电子监察。积极推广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办法,凡能纳入“一卡通”发放的惠民项目资金都要纳入。

  4.严格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督促检查。各级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对涉及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改进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发展环境监测、“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明察暗访、受理效能投诉、日常督察、专项效能监察等手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评议评价干部机制,形成促进干部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的监督合力。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下决心督促相关部门迅速整改;对长期不抓不管、工作措施不力,导致歪风邪气盛行、发展环境恶化,或屡屡发生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案件、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地方和单位,要对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加强制定《江西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促进机关工作人员正确、高效、依法履行职责。

  5.规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完善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和促进全省各级干部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按照“突出重点、社会公认、便于操作、体现导向”的原则,健全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评价,推行干部政绩公示制,增强考核工作透明度;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把定量与定性、动态与静态、平时与集中考核综合起来,突出考核的时效性和持续性,全面准确地评价各部门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以务实促发展,以实绩论优劣,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处罚的重要依据,形成“以绩效为基础,以结果为导向”的考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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