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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制定全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力量开展全区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六)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制定全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八)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研究提出促进全地区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全区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九)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指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资料、信访、等工作;管理委机关财务,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支出的预决算,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登记;负责委机关党的建设、机构编制、劳动人事、纪检监察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主管本行业的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工作;承担联系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协调制定办理援疆工作事宜。
  (二)发展规划信息科承担研究全区人口发展战略,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编制全区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分析全区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
  (三)法制科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普法、行政复议等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生政策。不断建立和完善地方性奖励优惠政策,负责日常奖励扶助业务。承担来信来访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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