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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指导地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指导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承担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职责;组织协调公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指导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交通运输文化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公路交通运输科技管理和重大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指导地区公路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审计和统计工作。
  (十)指导地区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地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承办地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地区交通运输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协助局领导管理局机关日常事务;承办局党政领导安排的工作事务;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负责有关交通运输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新闻发布、文秘、信息、宣传报道、机要、保密、外事、信访、接待、安全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出勤考核、车辆管理以及督办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运输修志、文书档案管理和机关保障服务等工作。
  (二)政工科(纪检监察室)负责局机关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考察、任免、培训等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工资报表的上报;指导局机关及交通运输行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职称聘任、继续教育、人才交流、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审核和共青团工作;指导检查交通运输系统行业文化建设;指导检查交通运输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交通运输系统执行党纪、政纪工作和行政效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及指导;对交通运输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三)综合规划科负责管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公路建设规划和年度大中修改扩建计划;公路建设预决算、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监理;培育管理公路建设市场;负责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审查并监督协调项目实施;指导地区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上报公路建设养护以及交通量观测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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