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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嘉兴市绿色创建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根据《嘉兴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嘉委办〔2011〕4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生态立市”总战略,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品质为目标,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以实施“三清两绿”(清洁河网、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绿化建设、绿道建设)行动计划为抓手,积极发展生态经济,着力优化生态环境,大力弘扬生态文化,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努力探索具有嘉兴特色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坚持市、县(市、区)、镇(街道)、村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绿色创建。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共建共享生态文明成果。
  --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创建工作应突出地方特色,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源环境禀赋和比较优势,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绿色创建工作。
  --重视过程、注重实效。重视创建过程,定期评估阶段工作绩效,根据形势发展,不断总结经验,制定对策。求真务实,注重创建实效,发挥好典型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创新机制、持续推进。不断创新绿色创建考核、激励、资金投入与长效管理等机制,高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对获得命名的绿色创建单位定期复查,促使其持续推进、不断提升。
  (三)总体目标
  进一步建立并拓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渠道,加快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着力创新有利于绿色创建的体制机制,全力提升创建水平。努力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性、典型性的绿色创建示范点。
  到2015年,建成一批市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现70%以上的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生态县(市、区),90%以上的镇建成省级以上生态镇,80%的行政村建成市级生态村,50%以上的城市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环保模范城市;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文明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生态旅游区和节水型城市;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省级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等创建得到不断巩固深化,覆盖面持续扩大。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不断提高,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1.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创建。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加强市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模式。通过先行先试、典型引路,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推动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丰富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组织制定试点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十二五”期间,创建一批省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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