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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1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嘉兴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全面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特制定我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按照“政府主体、社会参与、多元发展、整体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经过三年努力,较大程度地改善学前教育薄弱状况,初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提高我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总体目标
  到2013年,全市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达到城乡幼儿园布局基本合理,学前教育资源充足,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基本需求的目标。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包括新居民子女)入园率达到98%左右,公益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5%以上,等级幼儿园儿童覆盖率达到90%左右,65%以上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为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
  三、实施计划
  (一)实施幼儿园布局调整行动计划。在规划修订幼儿园布点时,应充分考虑城市化推进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剧增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使教育资源增量与适龄儿童增量相适应,实行按常住人口每千户100名适龄儿童的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规划布局和建设幼儿园。农村幼儿园按照“向中心村(社区)集中,新增资源和综合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相结合”的要求,到2013年,每个镇(街道)至少建立1所规模适宜的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人口1500户以上的社区(中心村)至少建设1所规模达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其余行政村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农村规范幼儿园或教学点。有关部门、镇(街道)应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幼儿园项目建设,确保增加足够的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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