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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五)整合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建设,合理布局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十二五”期间,全省供销合作社新建设 40 个集散交易市场(分拣中心)。

  (六)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加快培育和打造烟花爆竹经营龙头企业,合理布局经营网点,构建管理规范、设施齐全、安全消费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加强归口经营管理和自律,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到 2013 年全面完成县(市、区)域烟花爆竹配送中心的规范化改造建设任务。

  三、积极构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体系

  (七)大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托供销合作社现有设施、经营网点等,整合供销合作社系统内外资源,实行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建立融商品购销、综合维修、市场信息、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和各种代办服务等便民措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社,到“十二五”末,村级综合服务社在全省建制村的覆盖面达 60%以上,并逐步建设成为新农村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各部门延伸到村级的服务项目可以依托综合服务社为载体,共同打造农村综合服务平台。

  (八)继续推进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在全省现有供销合作社建制的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农村社区综合维修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把综合维修服务中心(站、点)建设成集综合维修、零配件供应、业务咨询、技术培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维修服务机构。吸纳生产厂家、销售企业和社会维修服务力量加盟,做到经济上有联结、业务上有合作、行业管理上有监督。开展建设工作的市、县(区)财政应给予配套资金扶持。各有关部门应优先把供销合作社系统维修服务技术人员纳入农村实用技术和人才的培训。

  (九)大力推进农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支持供销合作社继续发挥“福建农产品信息网”的作用,完善市、县、乡、村 4 级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区域信息互补,为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经纪人和农民提供商品价格动态、市场行情预测、供需双方在线洽谈等信息交流服务,探索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加强与电信部门合作,努力形成快捷、畅通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通道。

  四、继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

  (十)大力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建设。改造整合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努力构建布局合理、产权清晰、功能健全、运作规范的基层组织体系。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革后的留存资产,由县联社代为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在坚持合作制基础上,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和分配制度,加强与村级经济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的联合与合作。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只要承认并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自愿加入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都可成为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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