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委关于太原市“百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委关于太原市“百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住建委关于《太原市“百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太原市“百镇”建设实施方案
(市住建委)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特色宜居城镇,推进城乡统筹,促进镇域经济发展,根据省“百镇建设工程”目标责任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型跨越,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城镇扩容提质,加快重点镇建设,把16个(9个省级示范镇和7个市级重点镇)重点镇建设成为聚集产业、吸引人口、服务三农的中心镇。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省“一核一圈三群”战略布局,把握县域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扩大规模,完善功能,提升城镇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引导生产要素、优势资源向县城集中,通过“大县城”建设,培育一批新的中小城市。
  在省、市确定16个重点镇基础上,每年从中选取2个左右重点镇作为示范,集中资金支持,加强技术指导,按照市政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建设科学规范、经济适用的市政公用设施,用5年时间把全市16个区位和资源优势突出、发展潜力较大、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具有一定人口和产业基础的重点镇打造成为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文化名镇和旅游大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太原市百镇建设工作领导组,安排部署和解决百镇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吉久昌(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薛维柱(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孙荣琨(市住建委主任)
  成员:孙瑮(市发改委主任)
  王建勋(市城乡管委主任)
  郭治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局局长)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相关县(市、区)领导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