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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优化纳税服务十项便民措施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优化纳税服务十项便民措施的通知
(桂地税发〔2011〕151号)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地税系统推行优化纳税服务十项便民措施,请贯彻执行。

  一、延时不间断服务:对纳税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实行延时服务。对已到午休或下班时间,纳税人已排队等候尚未办理完涉税事宜的,要继续为纳税人办理完毕。待条件成熟时推广应用自助办税系统后推行不间断办税服务。

  二、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免填单服务:“免填单”就是纳税人不用填写申请表单,由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证明资料或其口述,直接从税收综合征管系统中采集相关涉税信息,并通过免填单服务管理系统,打印出相关文书,由纳税人核对、签章确认后,办结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内容涉及税收优惠、涉税证明、税务登记管理、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业务。

  三、成立三级纳税人维权中心:要按照自治区工商联、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起成立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的要求,逐级成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纳税人维权中心主要负责宣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提供税收咨询服务,监督税务机关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执法,收集纳税人涉及税收的正当需求和工作建议,提请税务机关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接收纳税人涉税举报、投诉,以及其他涉及纳税服务的税务行政争议,并负责引导、转办、协办和反馈工作,为纳税人寻求法律救济提供服务。

  四、扩大网报服务: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利用计算机通过互联网登录税务部门电子申报网站,录入当月应申报数据,审核无误后,由银行自动从纳税人税款专用帐户划转应纳税款,完成申报纳税。从纳税人的需求出发做好网报基础工作,要求征纳双方熟悉、掌握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流程。征管、税政部门,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单位等部门注重协调、加强配合,在推广过程中,及时解决纳税人在网报时遇到的各种问题,逐步扩大网上报税覆盖面。

  五、探索推广“一窗式”服务:“一窗式”服务是指税务机关在一个办税服务窗口可以为纳税人办理多项涉税事宜的一种服务方式。各地要创造条件以方便纳税人为目标,适当组合分项目单职责窗口的工作内容,实现办税服务厅的“一窗多能”,全面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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