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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淮南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淮南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淮府办〔2011〕142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淮南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发挥财政职能
促进淮南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促进“十二五”规划加快实施,不断创新理财思路,主动理财,积极作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发展更科学、人民更幸福、文化更繁荣、生态更文明、社会更进步”的奋斗目标。促进淮南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快崛起,奋力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立足改革开放,在科学承接中促进跨越发展
  1.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三化”协同发展,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加大财政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各项重点改革。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促进收入分配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深化基层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2.加快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用好用足合肥经济圈财政扶持政策。每年投入不低于1亿元,用于承接产业转移主要载体的基础设施贷款贴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保险、担保、产业基金等金融业支持承接产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承接步伐,提高承接水平,着力培育淮南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3.支持经济开发区升级。支持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加大对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力度,2012年-2015年,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开发区基础建设贴息资金。支持经济开发区产业转型,功能提升,推进产业转移载体建设,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等专项资金向开发区倾斜,对省级战略层面的龙头企业及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科技企业,给予专项资金优先扶持。力争到2015年,经济开发区初步建成机械装备、新兴产业、纺织服装、商贸物流“四个百亿基地”。
  4.提升开放合作格局。统筹各类外经贸发展资金,综合运用补贴、以奖代补和贴息等方式,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徽商大会、自主创新要素对接会和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推进皖粤经贸合作、与全国知名民企合作、与央企合作三大活动平台;推行代理招商、组团招商、产业链招商,积极为企业搭建战略合作平台,促进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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