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计划》的通知


  3.加快生态畜牧业发展。加强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依法加强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指导监督,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生态规模场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做好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及散养密集重点村集中整治,因地制宜推广先进适用的生态养殖模式。

  4.大力推广农村沼气。认真贯彻《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继续建设各类沼气工程,积极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加大沼肥应用示范力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治理,加强沼气工程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全省新增各类沼气工程池容10万立方米,发展农村沼气用户1.5万户。

  5.有序推进农业标准化。围绕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编制主导产业农业标准汇编和模式图,以农业“两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标准化实施步伐。全省建立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0个,农业标准化实施面积达50%以上,其中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普遍实施。

  6.大力发展“三品”产业。按照“产地安全化、生产程式化、产品标识化”要求,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三品”认证,创建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标准化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努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全省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00个、绿色食品130个,新增“三品”产地面积100万亩以上。

  四、示范创建,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健康发展

  1.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两区”建设,全面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按照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思路,围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示范区、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的创建要求和标准,认真做好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的示范创建工作。全省启动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10个、示范区20个、示范企业20个、示范项目100个。

  2.加强典型宣传与推广。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理念,普及生态循环农业知识,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的水平和能力。组织开展生态循环农业创建模式大赛,总结宣传生态循环农业成功模式和典型经验,扩大示范创建的带动效应,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认识,全面理解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内涵和实质,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调整充实人员,制定实施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我省生态循环农业的整体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