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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1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农科发〔2011〕6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各单位:

  现将《2011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1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1号)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谋划布局,完善政策,夯实“十二五”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基础

  1.制定年度计划。围绕当地优势区域、优势产业,精心设计实施载体和工作抓手,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为“十二五”生态循环农业健康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2.完善政策措施。按照发展现代农业“两区三化”要求,制定完善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强化政策激励和公共服务,调动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积极性,着力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机制。

  3.优化产业布局。以“两区”建设为主平台,综合分析资源禀赋、环境承载、消费需求、发展潜力等因素,优化种植业、畜牧业生产结构,落实畜禽禁养区、限养区政策,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和有机肥加工、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三沼”综合利用等企业,加快构建资源节约、产出高效、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4.加强资源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深入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全省新启动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面积55万亩。加强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严密防控农业生物灾害,认真落实引进物种检疫措施,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因地制宜发展以农业产业为主导的休闲观光农业,弘扬农业生态文化,开发农业生态功能,促进农业的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

  二、节约集约,生产清洁,科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1.扎实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普及行动。根据耕地地力状况和作物需肥要求,在水稻、蔬菜、茶果桑等作物种植上,积极推广应用配方肥、缓控释肥和沼液、沼渣,努力扩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面和普及率。全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050万亩次,“两区”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基本实现全覆盖,种植业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种植大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1%,氮肥使用量减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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