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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3)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组织媒体对涉毒场所进行曝光(禁毒办负责,宣传、广电部门配合)。

  (八)开展“2011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

  1、时间安排:11月。

  2、工作目标:全面推动禁毒教育先进单位,推进“无毒单位”、“无毒基层协会”的创建工作。

  3、工作内容:

  (1)利用工会组织网络,引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开展一次面向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禁毒专题讲座(工会负责,禁毒办配合)。

  (2)利用工会文化设施网络,开展禁毒主题海报宣传活动(工会负责,禁毒办配合)。

  (3)发挥个体、私营协会的作用,在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出租车,公交车,物流和寄递业等行业会员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禁毒办、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配合)。

  (4)继续开展“无毒单位”、“无毒基层协会”创建工作(工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禁毒办配合)。

  (九)开展推进群众性禁毒公益实践活动

  1、时间安排:10-12月。

  2、工作目标:加强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禁毒公益实践活动。

  3、工作内容:

  (1)形成推动本地禁毒社团组织工作的基本意见(禁毒办、民政部门负责)。

  (2)对禁毒志愿者队伍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社区禁毒志愿者、职工、青年和巾帼禁毒志愿者骨干开展一次禁毒知识培训(民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禁毒办配合)。

  四、2011年地区禁毒委成员单位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分工

  (一)地区禁毒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职责

  1、地区各禁毒委成员单位:要将禁毒宣传纳入各部门今年工作和队伍培训计划,统一部署,并加强系统内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研究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计划。

  2、地委宣传部、外宣办:就“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媒体宣传工作作出部署,积极配合推进2011年毕节地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3、地区综治办:将禁毒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和社会管理创新内容,将预防青少年吸毒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和检查。组织推动各地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推进2011年毕节地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4、地区公安局、地区文化局、地区工商局:继续开展娱乐场所防范合成毒品宣传和培训活动。文化局将禁毒宣传教育有关要求纳入娱乐场所管理范畴。积极配合推进2011年毕节地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5、地区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围绕合成毒品危害宣传,组织开展“我们拒绝毒品”2011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行动。指导建设禁毒教育网上交流平台,继续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省级培训中加入禁毒宣传教育内容。指导各地充分利用禁毒教育基地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积极配合推进2011年毕节地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6、地区卫生局:收集合成毒品导致严重危害的案例,协调省卫生厅取得通俗易懂、科学直观的禁毒宣传教育资料,并在相关网站和基层医疗机构宣传发放。就未来3年发动和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参与禁毒宣传工作提出总体计划;就卫生系统健康教育资源库禁毒项目建设工作提出意见。积极配合推进2011年毕节地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7、地区民政局: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每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期间利用社区宣传橱窗推出禁毒宣传教育专栏。结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把推进社区禁毒宣传和发展社区禁毒志愿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扶持基层禁毒社会组织。继续在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常态化禁毒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推进2011年毕节地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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