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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三亚市有序用电预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三亚市有序用电预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1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2011年三亚市有序用电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1年三亚市有序用电预案

  为保障海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广大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以及省市重点客户正常用电,确保电力有序供应,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1年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琼工信运行〔2011〕61号)及海南电网公司《2011年有序用电预案》(海南电网〔2011〕3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三亚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供需形势分析
  2011年,海南电力负荷将保持快速增长状态,但由于全省无新增大机组投产,装机容量不足,今年将长期存在较大的电力平衡缺口。同时,今年计划中下旬检修海南电网海底电缆,海口、东方电厂机组同时检修,东方及乐东气田停产检修,届时海南电网将与广东电网断开,天然气供应严重紧缺。在这种异常情况下,全省将出现不同程度的电力平衡缺口,缺口负荷约30-40万千瓦。
  截止今年3月上旬,三亚地区网供最大用电负荷达到26.54万千瓦,同比增长20.36%,预计2011年三亚地区最大用电负荷约35万千瓦,地区用电需求仍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今年如出现全省电力平衡缺口时,海南电网公司将下达三亚地区最大有序用电计划分配负荷指标为2.1万千瓦。
  二、有序用电原则
  遵循实施有序用电原则:将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放在第一位。在特殊时期,运行备用采取发电侧备用和负荷侧备用相结合。具体如下:
  (一)科学安排。在省、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挖掘发电潜力,优化用电结构,贯彻有保有限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电力客户用电。
  (二)保障重点。保证广大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省重点工业企业、省重点工程以及党政军机关、自来水、煤气供应、医院、机场、铁路、广播电视、通讯机构、学校、金融机构等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用电。按照“定客户、定设备、定容量、定时间”的要求,公平合理地安排工业客户和其他行业的供电,实现“限电不拉路、错峰不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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