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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为重点,强化群众参与。按照《州纠风办关于进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通知》(阿纠办〔2011〕4号)的要求,纠风部门要组织和督促各部门、各行业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联络员的作用,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心下移,确保纠风工作任务落实在基层,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对政风行风的监督、促进作用。把政风行风热线建设纳入日常工作,大力推广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媒体互联互动的作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以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为抓手,按照“制度+科技”的要求,创新载体,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参与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作用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构建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社会化监督格局,更加及时、有效的解决影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树立部门和行业良好形象。

  今年,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卫生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重点单位,请上述单位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各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点带面,纠建并举,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专项督查和治理,推动政风、行风全面好转。

  (责任单位:各县政府、州直各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方案

  各县、州直各部门要结合本县、本部门实际,根据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纠风工作方案,并于5月25日前,报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督促实施

  各县监察局、州监察局派驻州直各部门监察室要按照本县、本部门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督促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州监察局将根据州委、州政府年初对各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各县、各部门的工作安排,适时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监督检查

  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将根据州委、州政府安排,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发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各县、各部门纠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

  各县监察局、州直各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于6月30日前形成半年总结,12月20日前形成全年总结,报州纪委监察局纠风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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