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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汕尾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1〕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同意建立汕尾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吴维保(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蔡东升(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万祝(市经信局局长)

  成  员:颜小将(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郑泽梅(市经信局副局长)、刘斗氽(市监察局副局长)、陈兴初(市财政局副局长)、陈良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斗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蔡振荣(市环保局副局长)、黄礼文(市地税局总经济师)、赵国华(市物价局副局长)、谢耿辉(市工商局副局长)、刘信杰(市质监局副局长)、陈永维(市安监局副局长)、骆伟(市信访局副局长)、陈少明(市国税局总会计师)、龚佳田(银行业监管委汕尾监管分局副局长)、蔡镇锐(人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姚旭升(汕尾供电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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