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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2015年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树立理念,强化质量意识。企业要按照质量兴区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要求,以市场为导向,牢固树立“质量诚信”的经营理念,主动将质量管理思想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和服务等环节,提高企业综合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强化质量责任和质量安全意识,自觉守法经营,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广各种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推广《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培育一批至卓越企业,树立全省质量管理标杆,推动企业融入经济全球化,提高国家竞争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3·l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宣传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展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方面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形成政府、企业重视质量,社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五)重视人才,增强发展后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人才培养,建立质量管理人才库。大力开展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引导企业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努力培养一支由质量专家、质量工程师、质量管理人员组成的质量管理人才队伍,为质量兴区、质量兴县(市、区)提供人才保证。

  (六)以质取胜,提高产品质量。

  1.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对全区经济的拉动作用,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带动全区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水平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质量兴企、兴业等活动,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大力实施名牌战略。

  2.严格市场准入,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管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严防质量安全事故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取得相应资质,从业人员要进行岗前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市场、超市全部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乡镇(办事处)、社区食杂店要建立和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加强对食堂和县级以上城市餐饮单位的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屠宰企业进行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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