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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2015年质量兴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产品质量工作组、工程质量工作组、服务质量工作组、环境质量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质量兴区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邓泽亮兼任办公室主任。产品质量工作组由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桂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抽人参加;工程质量工作组由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李红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抽人参加;服务质量工作组由地区商务局王显斌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抽人参加;环境质量工作组由地区环境保护局杨劲牵头负责,相关部门抽人参加。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兴县(市、区)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的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二)建立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1.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兴区工作的领导,将质量兴区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定期召集会议研究分析质量状况,切实推进质量兴区建设步伐。地区质量兴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力的,报领导小组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对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甚至造成质量事故和生命财产损失的,报行署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贵州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全国质量兴县(市、区)先进单位、全国质量管理卓越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省质量兴县(市、区)先进单位进行适当奖励,同时地区将对全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制定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质量兴区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在资金、项目、税收、奖励等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让质量意识强、管理水平高、质量状况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得到优先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要着重在政府补贴、信贷支持、项目投放、产业扶持、政策倾斜等方面把企业质量状况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3.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要统一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保障体系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要努力确保实施名牌战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认证认可、标准修订及实施等专项经费,保证各项质量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按国家规定对举报人员给予相应奖励。要增加对企业产品质量培训、产品质量认证等基础工作的投入,积极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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