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内设机构(副科级):综合室、一大队、二大队。

  (二十七)邪教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各类有害气功组织的斗争;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各类有害气功组织的情报、侦破、防范、控制、处置工作。

  (二十八)特警支队(加挂巡逻警察支队牌子)

  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值勤任务;其他应当由公安巡特警队承担的任务。

  内设机构(副科级):综合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

  (二十九)反恐怖侦查支队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涉恐案件的侦办、线索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对涉恐重点人员的基础调查和侦查控制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恐怖应急机制,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对恐怖事件的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事务。

  (三十)交通警察支队[副县(处)级](加挂公路巡逻警察支队牌子)

  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公路巡逻工作,依法查处道路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公路治安秩序等工作和处理交通事故;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机动车辆管理、牌证发放以及驾驶员考核、管理等工作;参与道路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

  内设机构:交警支队内设机构定为正科级,内设机构下设的所、中心、中队定为副科级。

  1.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

  2.办公室。下设:交通监控中心,为副科级。

  3.政工科

  4.宣传教育科

  5.法制科

  6.交通秩序科

  7.信息通信科

  8.计划财务科

  9.后勤装备科

  10.车辆管理所。下设:服务中队、机动车业务中队、驾驶人业务中队,为副科级。

  1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

  12.特勤大队。下设:服务中队、护卫中队,为副科级。

  13.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逃逸案件侦缉中队)、技术鉴定所,为副科级。

  14.一大队。下设:服务中队、秩序宣传中队、事故处理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为副科级。

  15.二大队。下设:服务中队、秩序宣传中队、事故处理中队,为副科级。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