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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和原市建设局的城市客运管理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稽征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布局,促进道路、水路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科学、有效衔接,切实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标准、规范性文件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二)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及相关业务、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及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等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岸线的使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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