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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治贪、治庸、治懒、治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6、责任追究。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对问题性质轻微的,由局“四治”办进行约谈;对性质比较严重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公开曝光,同时视情况可采取效能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发出效能监察建议书和诫勉谈话等形式处理;对性质严重的,以责令书面检讨、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依照有关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五)总结提高(2012年5月26日-2012年6月15日)

  1、举行一次由群众、企业及社会各界评议局窗口单位、局机关的活动。同时,开展网上评议和问卷调查活动,全面检验整改成果。

  2、建立健全制度。要紧密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尽快形成一套量化管理、责任明确、考核有据、奖罚分明的制度体系。

  3、及时上报资料。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四治”工作各阶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于各阶段结束前三天报局“四治”办。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四治”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程,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负起责任,要指定专责领导负责该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领导率先垂范。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强化责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解决问题、带头化解矛盾,抓好本级,带好下级,努力形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 局“四治”办要切实加强 全局“四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联络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四)解决突出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立足实际,讲求实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包庇纵容,不姑息迁就,下“猛药”,出“重拳”,治“顽症”,在抓落实、促发展上见成效。

  (五)营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运用汕头建设网等媒体, 设置专栏,报道“四治”工作动态等内容; 每月出台一期“四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 大力宣传“四治”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要树立正反典型,利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使大家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利用反面典型对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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