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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进 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取缔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黑窝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彻底查明问题产品来源和销售去向,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双节期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专项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要召开动员会,进行专题动员和部署,抓住“双节”期间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消费特点,明确和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加强舆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检查工作,及时曝光违法企业、违法产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普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广大消费者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要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现象。值班人员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收,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一旦发生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反应,迅速采取控制措施,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妥善做好处置工作,并及时完成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汇报工作。

  附件1:双节期间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查工作安排表

内容

时间

检查人员

受检单位

检查内容

备注

12.22-12.25

12.26-12.31

1.1-1.5

1.6-1.10

1.11-1.15

1.15-1.20

1.20-1.25

1.2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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