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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

  档案馆要从封闭、半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从主要面向各级领导和党政机关扩展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从收集、保管、利用档案资源等基本功能扩展到历史记忆、资政襄政、繁荣科研、发展经济、学术研究、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和文化休闲等社会功能。要围绕全县重大工作部署,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相关的资政信息服务,发挥档案资政功能;为市民提供各种档案信息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查阅服务,发挥政务信息公开窗口功能;通过举办展览、建立网站、编辑出版书籍、举办讲座等形式,向社会提供优质的精神食粮,发挥宣传教育功能;建好档案信息服务窗口,搭建服务平台,使档案馆成为群众获取知识、陶冶情操的学习园地和文化休闲场所,发挥社会休闲功能。要从档案安全管理和开展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加强档案馆馆库和设施建设;要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着力点,加强综合档案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的建设,改善阅览环境,简化手续,积极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平台。
  (二)切实加强档案资源建设。面对日益增长的社会利用要求,进一步夯实档案工作服务根基,建立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丰富、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档案资源结构体系。
  加强档案收集工作,积极拓展档案收集、征集渠道。坚持走档案资源建设多元化的新路子,以机关档案为主体,不断拓展档案接收征集领域和门类,突出地方特色,为印江积累丰富的档案财富。要完整真实地保存反映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全县发展重要成就的档案,重点收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城市发展文脉的档案,涉及各方面权益特别是群众利益的档案等。各乡镇、县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强化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认真履行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职责。特别要加强专业档案、新型载体档案、产权档案、项目档案和职工档案管理;要依法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未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决定档案的归属和流向,不得拒绝移交应当进馆的档案,同时,要严格文件材料归档制度,任何个人不得把职务范围内形成的档案材料据为已有,拒绝归档。
  加强档案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档案,为档案提供安全保管和保护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管理和长久保存。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依照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界定地方重点保护档案范围。定期检查重要档案管理状况,对档案保管设施达不到国家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档案保管措施不力或管理不善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逐步加强民生领域档案资源建设。要积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加强对乡镇档案工作和村支两委档案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医疗、教育问题,切实加强医院、学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深化社区档案工作,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规范企业档案工作,逐步解决改制企业档案的归属、流向问题,引导、扶持非公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重视信用档案,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确保重点领域档案及时归档、有序管理和方便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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