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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金政发〔2011〕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金华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金华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市的决定》、《中共金华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大市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一五”回顾
  “十一五”时期,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和《金华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十一五”规划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现有兰溪市、义乌市、东阳市等3个全国文化先进县,永康市、浦江县等2个省级文化先进县,省级以上文化先进县比例达到56%。
  1.公共文化设施更完善。一批标志性现代文化设施工程启动实施,市文化艺术中心、中国婺剧院工程即将完工。基层文化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新(扩)建了婺城区文化图书馆和义乌市、永康市图书馆。全市文化馆建筑总面积达1.76万㎡,公共图书馆建筑总面积达3.59万㎡,7个文化馆(群艺馆)、6个图书馆达到了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图书阅览室面积7000余㎡,藏书140万册,室外活动场地近43万㎡。新建乡镇(街道)文化站98个,省市级“东海文化明珠”达70个,占乡镇(街道)总数的45.1%;建有100㎡以上文化活动室的行政村(社区)2688个,占行政村(社区)总数的52%。有省级文化示范村28个,省级文化示范社区7个,市级文化示范村(社区)147个,县(市、区)级文化示范村(社区)974个。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已建成市级支中心1个,县级支中心8个,基层服务站点5684个,乡镇、村覆盖率达100%。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网络,建立“放映中心”2397个。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全市所有行政村、20户以上的自然村实现了有线电视联网,行政村实现广播“村村响”。
  2.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加强。每年开展“万场电影进农村”、“千场婺剧进农村”等系列送文化、农民“种文化”活动,丰富了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农村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文化精品佳作不断涌现,浙江婺剧团创作的《昆仑女》、《梦断婺江》先后获得国家文华奖、省戏剧节大奖、省“五个一工程”等大奖,其中《梦断婺江》还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提名剧目”、中国戏曲学会“金盾奖”和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奖”。利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创排的大型民俗风情歌舞《仙山婺水金华人》,在2007年金华市春节团拜会成功首演后,被省文化厅选为浙江省第二个文化遗产日专题晚会演出节目。金华艺校创排的群舞《宣莲悠悠》荣获第六届中国舞蹈大赛“十佳编导”奖。金华市文化艺术节、春节文艺晚会成为金华的文化艺术盛会。广播电视、网络等数字化传播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广播自制节目播出时间达每年45359个小时,电视自制节目达每年6559小时。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明显。设立市、县两级保护机构,全面完成非遗普查工作,共发现线索15万条,完成普查项目1万多个。全市现有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项目28项,省级非遗保护名录项目80项,市级非遗保护名录项目274项,县级非遗保护名录项目501项。现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2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81名,省级传承基地7个,市级传承基地11个,省级传承教学基地5个。拥有省级民间艺术之乡10个,命名市级民间艺术家22人。成立了金华市婺文化研究会,举办了五届婺文化研讨会,开设了婺文化大讲堂、婺文化网站,编辑出版了婺文化系列丛书50多本。婺文化生态保护区被列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市文化局和浙江婺剧团被授予“国家文化遗产日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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