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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郊区平旺乡时庄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建设拆迁征地的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郊区平旺乡时庄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建设拆迁征地的通告
(同政发[2011]144号)


  为了加快城市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平旺乡时庄村实施“城中村”改造。现将拆迁征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拆迁建设项目:平旺乡时庄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二、拆迁人:大同市南郊区拆迁办公室。
  委托拆迁人:平旺乡人民政府。
  三、拆迁范围:东至大秦铁路;南至南环路西延;西至绕城高速;北至大庆路。
  四、拆迁时间:2011年8月22日-2011年9月22日。
  五、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有证建筑按照相关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的补偿。
  六、自南郊区人民政府2008年6月3日发布《关于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紧急通知》之日起,任何单位、个人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均不予补偿,造成的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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