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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做好编制工作

  (一)编制内容。要按照《条例》和省政府相关要求规范年度报告内容,如实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同时参照《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见附件)进行编制。各级政府年度报告应包括辖区内所有负有公开义务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报告应包括所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责任单位要结合分工,对贯彻落实工作要点的情况作详细分析。

  (二)编制要求。要按照《条例》要求,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态度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应全面、翔实,统计数据要准确、真实,文字应简洁精炼、通俗易懂,力戒空话套话。

  联系人:陈 靖  联系电话:0591-87802804

  传 真:0591-87826432

  附件: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纲

引言

  包括报告依据、报告主要内容、统计数据时限、报告公布方式、联系方式等。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各级政府应包括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2011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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