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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09〕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部门,驻巴各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行办发明电〔2009〕1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县食品安全工作,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提高农牧区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各族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地区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切实把关系各族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饮食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治理整顿和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治,促进自治县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各族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饮食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进一步提升县乡两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意识,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学校及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和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秩序,加大餐饮业、农(牧)家乐旅游点和农牧民自办宴席食品卫生的监管,使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农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县成立由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张笑寒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阿依别克、自治县副县长刘学明和杭爱华及兵团农十三师红山农场党委常委、副场长郭成宽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经贸局、工商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环保局、旅游局、教育局、广电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单位)及驻地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整顿工作的指导实施、协调开展、信息上报、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熊会峰同志兼任。各乡镇场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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