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政办〔2010〕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区,各有关单位: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促进自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健康发展,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结合自治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的主题,坚持以消费者为本的原则,密切关注民生,正确认识、全面理解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加大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消费方式,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活动主题
自治县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笑寒 县委常委、自治县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吴立德 县工商局局长
邱凭剑 县质监局局长
成 员:罗 岩 县工商局副局长
赵多咏 县质监局副局长
江阿兰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唐卫东 县农机局副局长
马 春 县卫生局副局长
徐劲松 县建设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努尔巴什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郑建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永胜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