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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自治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沿河自治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新区管委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沿河自治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沿河自治县2011年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公路
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工作,加快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高速公路及国省道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村庄整治任务的通知》(铜署办发〔2011〕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着眼点,将整治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整治、后规范;先公路两边、后纵深推进”的原则进行。坚持以村庄规划为龙头,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中心突出,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体现地方民族特色。
  (一)政府统筹引导原则。确定改造、整治范围,通过政策支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改善居住条件,改善农村环境。
  (二)住建部门牵头原则。根据村民房屋现状,因地制宜,合理规划设计,突出地方特色;按建设、改造内容,结合地方实际,分项预算改造、新建项目单价,完成房屋改造资金预算和改造整治验收方案;加强改造、整治技术指导,保障改造整治质量。
  (三)乡镇主抓落实原则。成立专项工作机构,确定具体改造整治点、线、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组建专业施工队伍,按有关要求划定改造工程实施标段,组织发包,开展改造、整治工作。
  (四)专业队伍施工原则。按县住建局编制的相关手册要求,结合需改造房屋结构实际,在民居改造和村庄整治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改造、建设新居。
  (五)群众积极参与原则。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利用自身现有条件和设施,努力降低改造成本,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村镇人居环境。
  二、改造整治目标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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