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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洛阳市存量房纳税评估信息交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洛阳市存量房纳税评估信息交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办〔2011〕154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保证存量房纳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1〕138号)精神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存量房纳税评估信息交换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守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泓壮 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熊文博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福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调研员

  高士义 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

  乔建红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宋晓霞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朱水振 市地税局副局长

  成 员:孙正陆 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和红莉 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金成生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场管理科科长

  于建庄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

  田海红 市城乡规划局资料室主任
  王 芳 市统计局投资科科长
  王波军 市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科科长
  孙 希 市地税局流转和财产行为税科科长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调查、收集、整理、认定城区内各类房屋交易计税价格(对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异议的认证和裁定工作)。包括各类住宅房屋交易价格调查表;各类商用房屋交易价格调查表;各类房屋交易计税价格认定结论;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编制等。

  (二)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因素指标说明及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价格指数;建设耕地年产值补偿标准;土地级别图;土地级别表;城区(县城)行政规划图;洛阳市航拍图;基准地价图;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情况说明等。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提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分类房产建安造价标准及造价指数;建设工程费用等;住宅产权产籍资料(内容包括房产证号、地号、丘号、楼幢号、小区名称、坐落地址、建筑结构、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建筑面积、建成年份、办证时间、房屋用途等);住宅小区详细分布图;2010年以来存量住宅、地下室、车库的交易资料;2010年以来新建商品住宅、地下室、车库的交易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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