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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
(洛政办〔2011〕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动漫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文化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3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1〕47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动漫产业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动画、漫画为表现形式,包含动漫图书、报刊、电影、电视、音像制品、舞台剧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手段的动漫新品种等动漫直接产品的开发、生产、出版、播出、演出和销售,以及与动漫形象有关的服装、玩具、电子游戏等衍生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产业。动漫产业为资金、技术、知识密集型产业,具有市场需求大、生命周期长、能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等特点。大力发展动漫产业,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进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动漫产业发展迅速,各动漫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紧跟时代步伐,在动漫电影制作、原创动漫品牌打造、洛阳成语故事展示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要看到,我市动漫产业发展还存在企业规模小、数量少、知名度低、市场占有率低、发展速度慢、竞争力不强、人才匮乏、资金紧缺、产业链条不合理等问题,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规划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我市动漫产业快速发展。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目标和“福民强市”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相结合、发挥集群优势和培育龙头企业相结合、河洛文化的弘扬和传承相结合的原则,整合优势资源,培育市场主体,制作原创精品,打造知名品牌,促进产业集聚,加强交流合作,创作生产一批内容积极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产品,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技术先进、竞争有序的动漫产业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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