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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广泛开展“培育和弘扬北京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广泛开展“培育和弘扬北京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京教工〔2011〕19号)


各区县委教育工委、区县教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北京精神”,更好地服务“三个北京”和世界城市建设,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广泛开展“培育和弘扬北京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把握学校教育的规律和中小学生的特点,把学习践行以“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为主要内容的“北京精神”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抓手,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和契机,搭建起弘扬和培育“北京精神”的广阔平台和实践渠道,把“北京精神”的学习宣传和实践活动有机地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传承“北京精神”、践行“北京精神”的新时期首都青少年。
  二、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北京精神”
  1.组织学习“北京精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为全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配发《北京精神50问》和《北京精神百家谈》,各校长或书记要亲自组织学校干部教师集体学习。深刻领会“爱国”是北京精神的核心,“创新”是北京精神的精髓,“包容”是北京精神的特征,“厚德”是北京精神的品质,准确把握“北京精神”的深刻内涵。
  2.举办“北京精神”系列报告会。组织专家为中小学德育工作者宣讲“北京精神”内涵和实质。组织劳动模范、道德榜样进校园用他们的生动事迹向师生诠释“北京精神”。
  3.组织“北京精神”师生大家谈活动。通过主题班团队会,组织师生学、议、讲、谈“北京精神”。依托北京市中小学数字德育平台,在市、区县和学校三级网站、网页大力宣传“北京精神”,以“弘扬和培育北京精神”为主题举办网上冬令营、班级博客大赛。
  4.开展“北京精神”展示交流活动。小学通过创编新童谣、新编三字经、讲故事,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北京精神伴我行”摄影、绘画、征文、动漫设计和演讲活动,中小学通过评选一批学习践行“北京精神”的同伴榜样等方式,掀起学习“北京精神”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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